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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景兆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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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ATA临时进出口办理交流会 |
1、持证人凭ATA单证册报关时是否还要向中国海国提供出口报关单?
不需要。如果临时出口的货物未能复进口回中国,则需要按照要求补办出口手续。
2、ATA单证册内有黄白兰三种颜色单据,在办理海关手续时该如何使用?
三种颜色单据是供持证人办理报关手续使用的,它分为存根和凭证两个部分。黄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中国海关办理货物的出口和复进口手续使用。白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目的国办理进口和复出口手续使用。蓝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过境国使用。
货物在中国首次出境时,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的查验手续,在绿色封面的“海关验证”栏中签字盖章,这时单证册生效。同时海关在黄色出口凭证和存根上签字盖章,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,存根保留在单证册内。
之后持证人可以办理临时进口手续。进口国海关会在白色凭证和存根上签字盖章,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,存根保留在单证册内。
在办理货物的复出口时,手续与办理进口是一样的。另外海关会将复出口的凭证寄往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,以便海关核查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是否及时、全部离境。
使用蓝色的过境单据办理手续时,情况同上面提到的基本是一样的。需要注意的是过境单据没有进和出之分。只是在存根联中有特殊的一栏为办理复出口时使用。因此过境单也需要成对的使用。
在持证人的货物返回中国后,中国的入境地海关办理货物的复进口手续。
3、ATA单证册的报关人在办理通关手续时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?
报关人按照通关的次序分别填写ATA单证册内黄白蓝三色凭证中的D/ E / F栏,而F栏中的申报货物数量一项*好由报关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现场填写,另外报关人需要当着海关官员的面在单证册上签字。如填写不当会影响通关,或引起索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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